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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养老保障多“给力”晚年生活更“得味”——合肥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安徽:养老保障多“给力”晚年生活更“得味”——合肥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 06/18
  • 合肥日报

内容提要: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其中,合肥养老兜底保障、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等工作成效明显,获得表彰。

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其中,合肥养老兜底保障、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等工作成效明显,获得表彰。

近年来,合肥把为老年人提供更加贴心更有质量的养老服务作为加强党的领导、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障碍,打通“堵点”“痛点”和“难点”,持续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老年人福利制度不断健全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共同出台《合肥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将合肥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半失能、全失能老年人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60至69周岁困难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对象不重复享受),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购买的价值400元居家养老服务,全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购买的价值600元居家养老服务;市区户籍7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空巢(无子女)老人和9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购买的价值600元居家养老服务;县(市)城关镇户籍7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空巢(无子女)老人和9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购买的价值100元居家养老服务;县(市)城关镇以外县域地区户籍70周岁以上的低保、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50元养老服务补贴。

《方案》还提出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完成不少于1242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县(区)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完成率达到100%等明确目标,让养老兜底保障更有力,让老人的福利制度不断健全。

此外,合肥近年来相继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特困供养对象护理保障制度、高龄津贴发放制度,通过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落实特殊老年人的养老保障。

养老服务供给愈加丰富

“四菜一汤,老年人只要十元钱,丰盛又实惠。”近日,在庐阳区双岗街道老年食堂就餐的老人周必礼连连点赞。

双岗街道老年食堂位于庐阳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二楼,餐厅面积约230平方米,可容纳100人同时就餐。该食堂环境整洁干净且光线明亮,空调、灶台、冰箱、消毒柜、不锈钢灶具、桌椅等设施一应俱全。

今年78岁的周必礼是这里的常客。老人告诉记者,他的老伴三年前不幸去世,目前他和儿子一起生活,“儿子和儿媳中午在单位,没人做饭,以前我一直在外面买饭吃,没有这边实惠。”

为了方便老人,该食堂的桌椅都经过适老化设计。桌子的四角有镂空的弧形凹槽,可作为扶手方便老人起身,有的桌子是凹陷弧面,方便坐轮椅的老人就餐。

据了解,像这样的社区老年食堂在合肥已经“遍地开花”。截至今年5月,全市已建成养老助餐机构294个,建成中央厨房4个,社区老年食堂71个,社区助餐点219个。今年,合肥还将新增24个社区食堂、73个社区助餐点和8个农村助餐点。

近年来,合肥着力夯实居家养老的基础性地位,自2013年起全面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至2021年年底,累计提供服务2626万人次,支出金额6.8亿元;着力增强社区养老的支撑性作用,在全省率先出台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全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建设,制定“助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强化机构养老的补充性作用,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2021年委托市属国企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占地80亩的医养结合型市智慧养老中心即将建成。

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合肥既有创新举措,又有精耕细作,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养老服务供给愈加丰富,合肥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越来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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