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0-127-6788
  • shayyl@qq.com

养老储蓄要来了 部分地区先行先试

养老储蓄要来了 部分地区先行先试

  • 06/30
  • 投资快报

内容提要:本报讯监管部门将酝酿推出养老储蓄试点,试点初期将由国有四大行在个别地区先行先试。养老储蓄属于定期存款类产品,期限最短5年,最长20年。养老储蓄的推出早有“预告”。2022年3月2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透露,养老储蓄试点即将启动。今年以来,作为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提速发展。

  本报讯监管部门将酝酿推出养老储蓄试点,试点初期将由国有四大行在个别地区先行先试。养老储蓄属于定期存款类产品,期限最短5年,最长20年。

  养老储蓄的推出早有“预告”。2022年3月2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透露,养老储蓄试点即将启动。今年以来,作为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提速发展。继养老理财试点、个人养老金账户后,养老储蓄的推出,将进一步丰富从保险、公募资管产品到银行存款等多类型的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的发展。

  今年以来,作为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提速发展。继养老理财试点、个人养老金账户后,养老储蓄的推出,将进一步丰富从保险、公募资管产品到银行存款等多类型的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的发展。

  5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商业养老金融的业务规则作出原则性规定,提出建立多元发展格局,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倡导银行保险机构稳步推进商业养老金融发展。

  《通知》提出,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商业养老储蓄、商业养老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养老金融业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风险保障等服务,逐步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类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发展格局。

  为规范商业养老金融发展,《通知》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充分了解客户年龄、退休计划、财务状况、风险偏好等信息,合理评估客户养老需求、风险承受能力等,向其推介销售适当的养老金融产品。对于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商业养老金融产品,银行保险机构可在产品名称和营销宣传中使用“养老”字样。其他金融产品不得在名称和营销宣传中使用“养老”或其他可能造成混淆的字样。



个人养老金       第三支柱       养老保险    

版权声明: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幸福老年养老网观点和立场。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shayyl@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果您想找寻适合自己的养老院?想了解更多养老院的信息?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