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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五个聚焦”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黔南州“五个聚焦”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 01/07
  • 黔南州民政局

内容提要:为破解“农村养老服务质量不高,养老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问题,更好满足全州农村老年人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近年来,黔南州围绕建章立制、设施建设、分类施策、试点示范、市场培育“五个聚焦”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为破解“农村养老服务质量不高,养老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问题,更好满足全州农村老年人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近年来,黔南州围绕建章立制、设施建设、分类施策、试点示范、市场培育“五个聚焦”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聚焦建章立制,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升级

黔南州印发《黔南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特困老年人基本救助、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等19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在国家和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基础上增加2个项目。全州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60.7万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70余万人次。年度共为28.26万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为42.84万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黔南州联合州财政局印发《黔南州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发放方式等,确保高龄补贴惠及全州所有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年度全州累计发放高龄补贴88.81人次,5374.86余万元;发放百岁老人补贴2547人次、58.89余万元。

此外,印发《黔南州关于做好特殊困难人员集中供养(养老)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纳入集中供养(养老),释放特殊困难家庭劳动力,促进困难家庭劳动增收致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截止目前,全州已有249名困难老年人享受该项政策,享受补助资金500余万元。

聚焦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升级

黔南州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黔南州“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各县(市)按照每个县(市)至少打造高标准兜底型和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各1个;在城市构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在农村推进“一乡(镇)一中心,一村一站(点)”建设要求,推动在各县(市)至少打造县级标准化特困供养机构1个、乡镇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60%以上。目前,已打造县级标准化特困供养机构7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60%。

黔南州在全省率先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示范创建,制定示范创建标准,每个县(市)每年打造县级标准化养老机构、街道嵌入式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区域性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互助幸福院示范点各1个。2022年,全州共打造示范性农村敬老院12个,示范性农村幸福院12个。

2022年度全州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地方专债等各类养老服务项目48个,争取项目资金2.9亿元,争取资金总量达到“十三五”期间总量的97.64%。目前,全州有各类养老服务在建项目68个,有新建项目6个,改(扩)建或者提质改造项目62个。其中农村养老机构18个,农村幸福院16个。

聚焦分类施策,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管理能力升级

黔南州推进所有失能半失能、失智的特困供养对象全部纳入机构集中供养。目前,全州共有2278名特困对象实施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率达67.5%。为每个集中供养机构明确至少2名县级民政或乡镇包保联系负责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上门开展健康服务和防疫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工作经费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

全州共有3846名特困老年人实现分散供养,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委托照料100%签订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对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开展1次健康管理服务。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台账和巡访探视制度,村(居)“两委”干部、网格员等协助开展巡访探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老年人基本生活情况。通过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等,每年至少对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情况开展1次评估。

为做好农村低保对象、低保边缘人口、防贫监测“三类人员”家庭老年人服务,低收入家庭中因残疾、罹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收费标准参照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执行,经本人获得低保金等支付后,剩余部分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由其家庭或法定义务人按30%比例支付,不足部分由县(市)民政部门通过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方式补足。

聚焦试点示范,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升级

黔南州采取政府奖补和群众自筹的方式筹集运行经费,提升站(点)运行活力。奖补贵定县盘江镇新街社区运营补贴20万元,鼓励支持地方社会组织、协会开展互助养老,盘活村(社区)闲置资产,推进村(社区)建立养老互助组织、协会,建立自治组织运行章程和工作机制。

黔南州创新服务载体,整合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协同参与,打通农村互助养老“最后一公里”。2022新建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36个,截止10月,全州新建19个,其中福泉市实现全覆盖。目前惠水县投入40.92万元购买专业社工服务,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3+N”民政业务。

全州现有3家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机构,5家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4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毗邻建设,60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24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了老年病科,228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年内在惠水、独山等6个县申报创建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

聚焦市场培育,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动能升级

黔南州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工作,全州12县(市)均开展了“公建民营”改革,引进、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20余家,对全州43家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市场运营床位占比达75%,超省定标准15个百分点。

黔南州扎实开展机构备案登记、综合执法检查,通过印发《黔南州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计划》,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费用收缴等开展执法检查。此外,全面深入开展养老诈骗线索摸排,共对268起养老诈骗案件进行立案,破案268起,破案率100%,追赃挽损6600余万元。

各乡镇均设置为老年人提供医疗、社保、民政等服务的线下办事渠道,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站、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等部门结合区域实际,明确帮办、代办人员,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全州1463个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实现全覆盖,便民事项全部实现“一门受理、一窗办理”。全州共有便民服务物流网点等3000余个,为老年人提供网上代购、送货上门等便利服务。(黔南州民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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