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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及具体调整范围?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哪些调整办法和标准?围绕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问题,7月12日,太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解答市民疑惑,方便市民办理相关业务。

7月12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惠及全省近62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近日,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已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今年1月1日起,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增加部分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全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调整水平以我省退休人员2021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0%确定。

日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52号),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

今年1月1日起,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增加部分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方案,全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7月9日,省人社厅消息,从2022年1月1日起,对 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我省明确,将在7月底前把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这意味着我省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8连涨”。

今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截至2021年,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实现“17连涨”。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上涨幅度均为5%,2021年上涨幅度调整为4.5%。今年上涨幅度调整为4%,在调整方式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要求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近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通知,调整广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涨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其中,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3元。此次调整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7月31日前补发到位。

4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2022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并部署后续社保、就业等工作安排。人社部明确,下一步,将研究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配套政策,开展调剂资金调拨。研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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